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
依法治国,和谐之风,知识作伴显蓬勃朝气。学法用法,自律自强,法律护航谱美丽人生。
2018年12月4日,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中共兰州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兰州市司法局主办,兰州市法学会、城关区司法局协办,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丝路明珠网、“视听甘肃”客户端、甘肃移动电视频道承办的2018年“宪法宣传周”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即将在兰州市城关区东方红广场东侧举行。
12月4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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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 森
责编:黄昕鹏
主编:李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