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今年起我省引入非扶贫系统和非地方党委、政府的第三方机构,评估各地脱贫成效。
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弄虚作假、“数字脱贫”倾向,我省实施脱贫责任追究,贫困村、贫困乡镇在获得第三方评估脱贫后,由乡镇党委书记或村支部书记、乡镇长或村委会主任、乡镇扶贫站长或驻村帮扶队长共同签字,对脱贫验收的真实性负责。贫困县整县脱贫的,除县委书记、县长、县扶贫办主任要签字保证数据资料真实外,县统计局局长也要签字担责。一旦发现“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签字者将被追究相应纪律、法律责任。
甘肃新闻(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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