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即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在中心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签订扣款协议、变更扣款卡号等业务均可实现线上办理。
个体工商户以及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等无固定用工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在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本人申报,且最高不超过兰州市统计部门统计的本市上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省政府最新发布的当年本市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
在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方面,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兰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操作 。
甘肃台报道。
来源:甘肃广电融媒体中心
记者:翟佳娟
编辑:舒 乐
责编:许玲芳
主编:王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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