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正在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了解到,我省拟出台地方法规,进一步推动地方特色剧种陇剧的保护传承。
陇剧,原名陇东道情,是一种我省独有的传统戏曲艺术和新兴戏曲剧种,被誉为"陇上奇葩"。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陇剧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省文旅厅厅长何效祖在向大会作的关于《甘肃省陇剧保护传承条例(草案)》的说明中介绍,近年来,陇剧在剧本创作、舞台表演、人才培养、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市场多元冲击下,陇剧存在优秀人才匮乏、演出市场萎缩、文献资料散失、传承机制陈旧、优秀剧目得不到有效传承等问题。何效祖说,【“制定陇自信、建设文化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
《条例(草案)》明确,要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陇剧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同时,草案明确,要建立保护名录,加强宣传推广。何效祖:【“明确陇剧资源调查工作,开展档案资料、口述历史、珍贵实物的征集、抢救和保护,建立陇剧档案资料库。规定,加强陇剧的省际交流、剧种交流、国际交流,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展示优秀创作成果,提升陇剧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省陇剧院新创剧目《大河东流》剧照。
《条例(草案)》对加强陇剧人才培养也作出了规定。明确,要鼓励完善陇剧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鼓励陇剧院团与大中专院校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实现资源共享、人才共育。支持传承人、艺术名家收徒传艺,陇剧工作者、民间艺人开展陇剧保护传承地方性法规,对繁荣发展我省戏曲事业、坚定文化剧传承、创作指导等工作。同时,草案明确要推动创新融合,促进艺术发展。何效祖:【“从学校宣传普及、理论研究、数字化建设、培育发展演播新业态等方面支持、引导陇剧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提出了鼓励社会参与以及多元融合的发展路径。”】
甘肃省广电总台全媒体记者: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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