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提醒告诫书,就节日期间价格行为作出明确规范。
告诫书要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从事零售业务的经营者,对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相应项目。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不得对政府定价项目擅自涨价,不得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或服务价外加价,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及时更换标价签、标价牌,严禁事后收取未经标明的费用。
“五一”假期,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价格政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甘肃台报道。
来源:甘肃广电融媒体中心
记者:袁玲 周小丽
编辑:董 隆
责编:黄昕鹏
主编:张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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